畜禽养殖业养殖规模折算系数

现行的《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6-2001)仅仅列出了猪(25 kg以上)、鸡和牛的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及集约化畜禽养殖区的规模级别分类。集约化养羊场和养羊区须按3只羊折算1头猪的比例换算养殖量,从而确定其规模级别。而对具有不同畜禽种类的养殖场和养殖区,需按一定折算系数将各种畜禽养殖量换算成猪的养殖量后,再确定其规模级别。

除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6-2001),现行的地方排放标准还包括广东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09)、浙江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593-2005)、山东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534-2005)。不同种类畜禽与猪之间的折算系数统计如下:

〔名词解释〕

  1. 集约化畜禽养殖场:指进行集约化经营的畜禽养殖场。集约化养殖是指在较小的场地内,投入较多的生产资料和劳动,采用新的工艺与技术措施,进行精心管理的饲养方式。
  2. 集约化畜禽养殖区:指距居民区一定距离,经过行政区划确定的多个畜禽养殖个体生产集中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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