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修改单实施在即

生态环境部于2018年8月13日发布了《关于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修改单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年 第29号),提到了,自2018年9月1日起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修改单。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修改单

3.14 “标准状态 standard state 指温度为273 K,压力为101.325 kPa时的状态。本标准中的污染物浓度均为标准状态下的浓度”修改为:“参比状态 reference state 指大气温度为298.15 K,大气压力为1013.25 hPa时的状态。本标准中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氮氧化物等气态污染物浓度为参比状态下的浓度。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10 μm)、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2.5 μm)、总悬浮颗粒物及其组分铅、苯并[a]芘等浓度为监测时大气温度和压力下的浓度”。

参照惯例,环评文件中提及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应同步调整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及其修改单”或“《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及其2018年修改单”。

原文链接:http://www.mee.gov.cn/gkml/sthjbgw/sthjbgg/201808/t20180815_45139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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