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学习笔记

1 开局一张图,内容绝没编

因安全因素或特殊工艺要求不能满足GB 37822规定的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可采取其他等效污染控制措施,并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或依据排污许可证相关要求执行。

2 挥发性有机物定义

“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或者根据有关规定确定的有机化合物。”

该定义与《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对挥发性有机物的定义稍有不同: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或者根据规定的方法测量或核算确定的有机化合物。

3 VOCs物料定义

GB 37822涉及的含VOCs原辅材料、含VOCs产品、含VOCs废料(渣、液)等术语的含义与VOCs物料相同:指VOCs质量占比大于等于10%的物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

4 VOCs无组织排放全过程控制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作为一项通用控制标准,对VOCs无组织排放进行全过程控制。

5 标准适用性探讨

国内相关标准(包括但不仅限于):

  1.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对无组织排放监控点(周界外浓度最高点,即无组织排放的最大落地浓度点)污染物浓度提出控制要求;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对厂界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浓度提出控制要求;
  3. 《橡胶制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对厂界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浓度提出控制要求;
  4. 《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2-2008):提出了物料储存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对厂界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浓度提出控制要求;
  5. 《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07):对物料储存、物料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防泄漏、加油等环节及油气回收系统提出了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6. 《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5-2012):对无组织排放监控点(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的采样点设在生产厂房门窗、屋顶、气楼等排放口处;若无组织排放源是露天或有顶无围墙,监控点设在距烟(粉)尘排放源5 m、最低高度1.5 m处)污染物物浓度提出了控制要求;
  7.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171-2012):对焦炉炉顶、厂界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浓度提出了控制要求;
  8. 《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对物料储存、物料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防泄漏、物料化工生产过程等环节及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提出了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并对企业边界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浓度提出了控制要求;
  9.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对物料储存、物料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防泄漏等环节及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提出了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并对企业边界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浓度提出了控制要求;
  10.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对物料储存、物料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防泄漏等环节及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提出了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并对企业边界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浓度提出了控制要求;
  11.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已经完全与GB 37822对接,提出了企业边界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厂内无组织排放污染物浓度执行GB 37822;
  12. 《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 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已经完全与GB 37822对接,提出了企业边界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厂内无组织排放污染物浓度执行GB 37822。

6 未解之谜

疑问一:只要处理效率不低于90%,就可以超标排放吗?

“采用固定顶罐,排放的废气应收集处理并满足相关行业排放标准的要求(无行业排放标准的应满足GB 16297的要求),或者处理效率不低于90%。”(GB 37822第5.2.2.2之b款)

疑问二:TVOC其实只是NMHC的一个马甲?

  • 证据一:TVOC、NMHC可根据行业特征和环境管理要求的不同自由选择作为表征指标。
  • 证据二: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只引用了NMHC的测定方法(HJ 38、HJ 604)。
  • 证据三:附录A只提供了NMHC的厂内无组织排放限值。

7 知识点拓展

GB 37822中提到:“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罩(集气罩)的设置应符合GB/T 16758的规定。采用外部排风罩的,应按GB/T 16758、AQ/T 4274-2016规定的方法测量控制风速,测量点应选取在距排风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于0.3 m/s(行业相关规范有具体规定的,按相关行业规定执行)。”

相关附件:

  1. 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GB/T 16758-2008)
  2. 局部排风设施控制风速检测与评估技术规范(AQ/T 4274-2016)

AQ/T 4274-2016明确图示了控制风速测量点位置,局部排放设施控制风速限值标准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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