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之水环境空间管控区

广州市水环境空间管控区总面积2183.8 km2,占全市陆域面积的29.4%,划分为以下4类:

  1. 涉饮用水源保护管控区:主要位于流溪河、沙湾水道、增江等河段及两侧,承担水源保护功能。
  2. 涉重要水源涵养管控区:主要包括从化区吕田河、牛兰河、增城派潭河等上游河段两侧区域,以及白洞水库、增塘水库等区域,主要承担水源涵养功能。
  3. 涉水生生物保护管控区:主要包括花都天马河、流溪河鹅公头-李溪坝、从化小海河、增江龙门城下-增城磨刀坑等河段两侧区域,具体包括增城兰溪河珍稀水生动物自然保护区、从化温泉自然保护区、从化唐鱼自然保护区等。
  4. 涉环境容量超载相对严重的管控单元(现状污染物排放量超出环境容量30%以上):主要包括西福河、西航道前航道、市桥水道、花地水道、榄核水道。

广州市水环境空间管控区分类及具体要求见下表:

此外,下表所列的与水环境管控区存在空间交叉关系的产业聚集区[1],禁止在交叉区域新(改、扩)建企业,现有污染源逐步退出。

其中,新华工业区北兴工业园区神山工业园区(含民科园江高B园区 )万顷沙南部产业区,主要涉及涂料、布纺加工、家具制造、化纤、化妆品生产等行业。严禁高毒性生产废水外排,控制温排水排放,鼓励节约用水和废水回收利用,监控流域水生态隐患,防范生态风险。

其余产业聚集区须加强涂料生产、电镀、制药、食品饮料等行业排污监控,园区内的全部污水应深度处理,禁止直接排入环境。

参考相关文章: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

备注:

[1]《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原文为“22个……产业聚集区”,但根据下文及附件统计,实为23个产业聚集区,不禁令人拍案惊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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